四、报考者应交纳的报名费、考务费: 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闽价[2004]费273号文及省自考办闽教考办[2004]169号文规定: 1、除下列委托开考的专业外,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考试报名费。 2、委托开考专业(具体专业见《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8年1月理论课程时间安排表》上带“*”号的专业)。这些专业的考生不论是直接还是由部门统一向基层自考办报名,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。